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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日期:2026.03.23 点击:

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相关文件精神及《海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把质量关口,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

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线下(现场)复试的方式。参加复试考生需满足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通过复试资格审查。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比例为120%。

(一)复试范围

1. 各专业(研究方向)招生计划人数

(1)070300 化学专业33人;

(2)081700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学硕)23人(含推免录取1人、士兵专项1人);

(3)085602化学工程专业(专硕)82人(含士兵专项1人)。

复试名单详见文末附件。

(二)复试资格审查及既往材料要求

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3月25日8:00-11:30,资格审查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在复试前按学院指定要求提交以下材料(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1.准考证(可在中国研招网下载)。

2.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须正反面)。

3.应届本科生完整注册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有效期内的证明)。

4.往届毕业生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有效期内的证明)。

5.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6.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按我校2026年招生简章上各专业的报考条件提交相关材料(如课程成绩单、发表论文证明及清单等)。

7.盖有公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往届毕业考生由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如有科研成果及获奖材料,请提交相关的清单。

8.《海南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须本人所在单位的考核部门鉴定并盖章,应届本科生由所在学校的院系学工办作鉴定并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所在街道办作鉴定并盖章。此表可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9.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提交在读学校(主考学校)提供的学习相关证明。

10.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1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1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需提交: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等信息以报考时查验的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13.申请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交:

(1)申请书(说明加分原因)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PDF版)

(3)相关项目服务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者,须提交《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等;退役士兵提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等)。

14.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提交:

(1)申请书(说明照顾原因)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PDF版)

(3)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单位的定向就业合同

(4)户口本(本人信息页)或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扫描件

(5)在职证明(仅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提供)。

凡证件不齐、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予复试。

(三)加试

(1)以下考生须进行加试(请需加试的考生提前联系我们):

①毕业满两年(从毕业后到2026年9月1日)的专科生;

②本科结业生;

③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网络教育本科生;

④《海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注明需加试的专业考生。

(2)加试科目:2024无机化学,2025有机化学。

(3)加试科目参考书目,和本年度化学 (0703)方向对应的初试和复试科目相同。

(4)加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总成绩,加试单科成绩须达到国家B类地区相应学科的单科分数线,任何一门课程不合格不能被录取,不再进入复试程序。

(四)复试内容及分数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以及综合文化素质等。在复试期间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向我校提交《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2.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2小时。具体安排见下表: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笔试科目

笔试

时间

笔试

地点

备注

01

070300

化学

1313无机化学

3月25日14:30-16:30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凭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入场。

02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1213物理化学

03

085602

化学工程

1214化工原理

(1)笔试参考书目:

①物理化学:天津大学物理化学教研室编,《物理化学》 (上、下册,第六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2018。

②化工原理:柴诚敬,贾绍义等,化工原理(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

③无机化学:孟长功,《无机化学》(第六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

3.面试

(1)面试总分为100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

(2)面试内容:主要包含综合能力考核(40%)、专业知识考核(40%)以及英语应用能力考核(20%)。

①综合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的考查。考生需提前准备8~10分钟自我介绍(可准备PPT展示);

②专业知识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考生的专业能力素养,以随机抽题的方式进行;

③英语应用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表达能力。考生使用初试外语语种进行口头测试,以随机抽题的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2026年3月26日上午8:00;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总分为100分。

①考生面试成绩初值(X0)的计算: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最高分或最低分有相同值时,也只去除一个),求平均得出考生的面试成绩初值(X0);

②各组面试平均值(Ai)的计算:本组所有考生的面试成绩初值(X0)求平均;

③各专业考生平均值(A0)的计算:对该专业考生的各组面试平均值(Ai)求平均得出该专业考生平均值(A0);

④考生面试最终成绩(Xi)的计算:用考生成绩初值(X0)×A0/Ai;分数计算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复试总成绩=笔试总分×50% + 面试总分×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特殊加分政策

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于报考学科(专业)复试前与报考学科(专业)所在的学院取得联系(考生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相应人员名单之中),并提供合同书、服务期满的考核报告等材料。

①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②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③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考生名单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告。

④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考生名单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告。

(六)综合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综合总成绩由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组成,考生的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

根据考试科目数量、统考科目分值,初试总成绩按如下公式计算(百分制):

化学专业、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化学工程专业初试总成绩=总分(500分)/5;

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 + 复试总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调剂

本年度,本学院各专业不进行调剂,如相关政策有调整,则另行公布。

三、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相关文件,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录取

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复试。

(1)学院按综合总成绩高低顺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对第一志愿上线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专业,如对第一志愿考生作出不录取决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复试小组成员签名的书面材料,并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同意)。同等条件下,参加海南大学面向2026年研究生招生而组织的夏令营并表现突出的考生优先录取。

综合总成绩排名相同的,按计入综合总成绩的初试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如初试总成绩相同,按初试的统考数学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数学成绩相同,则按外语成绩(WGY)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如外语成绩相同,则按思想政治理论(ZZLL)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2)学院确定的拟录取人数不能超过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学术型和专业型、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应分别计算)。学校下达的学院招生计划总数中包含已录取的推免生人数。

(3)学院于复试结束3天后对考生公开综合总成绩及排名。

(4)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对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后,由学校统一公示不少于7日。

拟录取为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个人学籍(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五、复议及投诉电话:

本细则未尽事项由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小组讨论补充。

对招生过程有任何异议,请以书面署名的方式向学院或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反映。

电话:0898-66256050(化学化工学院教研办)

0898-66251735(学校研究生招生办)

复试相关未尽事宜,请拨打咨询电话:0898-66272160。

请参加复试的考生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QQ群(452634092),加群验证消息:专业代码-姓名-初试准考证号,如“070300-张某-105896711513141”

海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6年3月20日

附件:2026年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复试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