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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
就业政策|海南大学2020年大学生征兵须知
2020年03月24日 09:21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点击:

应征报名须知

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自2020年起,将义务兵征集由一年一次征兵一次退役,调整为一年两次征兵两次退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二年,士兵退役时间对应其批准服现役时间。

全国征兵网是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指定的唯一官方网上应征平台,具有办理兵役登记、接受应征报名、开展政策咨询、查询个人信息、受理监督举报等功能,自2020年1月10日起,将全年开通运行。(网址:http://www.gfbzb.gov.cn)

全国征兵(男兵)2020年应征报名时间

上半年:1月10日至2月15日

下半年:4月1日至8月15日

全国征兵(女兵)2020年应征报名时间

上半年:1月10日至2月15日18时

下半年:6月26日至8月15日18时

海南大学鼓励学生应征入伍优惠政策(摘自《海南大学鼓励学生应征入伍实施办法》)

一、学籍管理与成绩考核

(一)参军入伍服兵役的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

(二)在校入伍学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复学。服役期间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处分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入伍学生,不予复学。

(三)退役学生入学或复学后,若未修课程中有体育、军事技能训练、军事理论及形势与政策课程,可申请免修,其课程总评成绩按85分予以登记。上述课程若在入伍前已修读,按实际取得分数予以登记,不再修改。

(四)退役学生若在部队里曾荣获军功或嘉奖的,入学或复学后可向学校申请学分奖励,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所获得奖励学分可用于申请免修未修读的课程(专业课程及实践教学环节除外),其免修课程总评成绩按80分予以登记。

(五)退伍学生在入学或复学当学年,学习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采用灵活的考核方式,通过撰写调研报告、论文等方式进行考核,考核成绩计为该门课程的总评成绩。

(六)退伍学生在入学或复学当学年,若有课程修读不及格的,可申请在原取得的课程总评成绩基础上加10分,原则上,最多不能超过三门。

(七)学生入伍服兵役期间,可向学校申请,通过网络课程学习、自主学习等方式修读课程。若所修课程性质及条件允许,学生可申请采用网络考试、撰写调研报告、论文、大作业、远程视频答辩等灵活的考核方式,经学校批准后可以按相应的考核方式进行课程考核,其课程总评成绩按实际取得的考核成绩予以登记。

(八)学生入伍服役期间,通过国家自学考试、公办本科院校的相同或相近课程考试,所取的学分及成绩,按国家学分互认有关管理规定,学校予以认定。

(九)退役后入学或复学的学生,符合毕业条件的,其学位授予不与外语水平和修读课程成绩平均绩点挂勾。

(十)学生退役入学或复学后,经学生本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可不受校区的限制,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十一)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机构的在校学生入伍并退役后,申请转专业的可按转入的专业收取学费。保留原专业的适当减免学费。

二、就业服务及户籍

(一)在校生入伍的,在其退役后复学的,在学校完成本科培养计划毕业时,与当年应届毕业生一样,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应届毕业生入伍的,在其退役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回学校招生就业处申请办理改派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应届毕业生入伍的,在其退役后,可参加学校各类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四)退役学生毕业后,如果找工作困难,在学校招聘计划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任到学校安全、保卫等相关工作岗位。

(五)退伍大学生毕业后选择自主创业,学校将在技术、政策和资金申请等方面给予支持。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优惠条件

(一)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优惠条件

1.凡是我校毕业的本科生入伍退役后,符合研究生报考条件,均可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2.学校根据当年实际需要,单独划定该类考生的复试及录取分数线。

3.学校确保每年用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招生指标,能够满足当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需求。招生指标名额由学校专项报批教育部下达。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优惠条件

将退役大学生士兵纳入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范围。

1.我校在校生入伍退役后复学,复学后所学专业与入伍前所学专业相同,符合研究生报考条件且在部队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毕业时可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

2.我校在校本科生入伍退役后复学,复学后所学专业与入伍前所学专业相同且毕业时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含30%),符合研究生报考条件,毕业时可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

3.我校在校本科生入伍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科其他专业学习。毕业时学分绩点排名在复学后专业中前20%以内(含20%),符合研究生报考条件,毕业时可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

4.我校四年级本科生(应届毕业生),在学期间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前30%以内(含30%),如有意在毕业时应征入伍,可申请由学院保留学分绩点排名记录,退役当年可凭学分绩点排名记录并符合研究生报考条件,可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

四、学校经济奖励

对应征入伍服兵役的在校生(含应届毕业生),学校给予每人10000元的一次性奖励金。

五、落实国家有关优惠政策

(一)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学生,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二)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退役学生享受国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四)教育资助

1.入伍时大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复学后实行学费减免。补偿或减免标准: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2.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者代偿。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获学费补偿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偿资金必须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如补偿金额高于国家助学贷款金额,高出部分退还学生。

3.资助期限: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年限,按照国家对本科、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规定的相应修业年限据实计算。以入伍时间为准,入伍前已达到的修业规定年限,即为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退役复学后应完成的国家规定的修业年限的剩余期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复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不在减免学费范围之内。

4.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家庭困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资助。

六、帮助落实海南省政府有关优惠政策

(一)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发放。

(二)在服役期间荣获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三等功、优秀士兵奖励的,分别按照不低于当年度优待金标准的50%、20%、10%增发优待金。对到西藏、新疆等高原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按照不低于当地义务兵优待标准的2倍发放优待金。

(三)对参军入伍的高校大学生(含高校新生)发放一次性奖励金5000元,所需经费由市县财政担负。

(四)积极鼓励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自主创业。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自主创业的,每人可申请额度不高于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属于应届毕业生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每人可申请15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职业培训的,每人可申请800元至20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在用人单位就业见习的,每人在见习期间可申请每月不超过800元的就业见习补贴。

(五)海南籍或入伍地为海南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公务员,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政法干警专项招录、基层专职武装干部招录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确定一定比例职位面向海南籍或入伍地为海南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定向招考。国有企业招聘安排15%,用于定向招聘海南籍或入伍地为海南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公民应征入伍需符合哪些政治条件?

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战斗。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

征集时间和程序

全年征兵分两次组织:

上半年:2月中旬开始,3月1日批准入伍,3月底结束;

下半年:8月中旬开始,9月1日批准入伍,9月底结束。

今年征集的对象和范围是什么?

2020 年春季征兵主要对象三类:

(1)往届大学毕业生,应征尽征,尽可能征;

(2)全日制的在校本科生;

(3)即将毕业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2020 年秋季征兵主要对象,除了春季的三类征集对象外,还将征集其他三类:

(1)中职中专的毕业生;

(2)在校的普通高校的大学生;

(3)2019 年秋季征兵双合格未定兵的合格青年。不征集初中(含)以下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入伍。

公民应征入伍需满足哪些基本身体条件?

公民应征入伍要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其中,有几项基本条件:

(1)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2)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3) 视力: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合格。

(4) 内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等。

(5) 文身:面颈部瘢痕直径超过3cm,不合格;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不合格。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女性文眉、文眼线等不再禁止。需要注意的是,涉及非法组织标志,违反社会公德、有损军人形象,有明显政治倾向的纹身不征集。

公民应征入伍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男青年:年满17至22周岁的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年满17至22周岁的高校在校生,年满17至24周岁的大专毕业生,年满17至24周岁的本科毕业生。

女青年:年满17至22周岁的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女青年。

报名流程如何?

(1)在全国征兵网首页右侧,点击“兵役登记(男兵)”(1月10日全国征兵网开通之后,请先兵役登记,然后网上应征报名)(http://www.gfbzb.gov.cn/)

(2)兵役登记成功之后,点击“应征报名”,(男生报名时间1月10日至6月30日;女兵8月5日后才可在全国征兵网网上报名,如有8月5日前报名的,请直接到学校我武装部现场报名)

(3)网上报名成功后,将自动进行信息审查,审查通过后,进入下一步流程;

(4)后续具体流程按兵役相关文件和年度征兵工作计划执行。

政策咨询

校征兵工作站常设办公地点:紫荆办公楼112室

咨询常设办公电话:0898-66291302

海南大学人民武装部咨询联系人:

周邦华:人民武装部副部长,13518848897

叶沪伟:人民武装部军事科科长,13876668253

王盛桦:人民武装部军事科,13016250533

  • 本科生工作咨询:0898-66255906
  • 研究生工作咨询:0898-66256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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